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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8月19日下午3时,合肥市庐阳区法院执行局的会议室里笑声连连,十位打工妹手拿执行款,难掩喜悦之情,纷纷感谢高敬阳局长为她们讨回血汗钱。
十名申请人分别于2001年8月-2004年12月进入合肥市百诚鞋业有限公司,从事营业员工作,但该公司一直未与她们签订劳动合同。十名申请人分别于2007年9月至10月辞职,后向合肥市庐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请人节假日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和退回服装费。仲裁委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及其经济补偿金合计41215元。但被诉人未履行裁决,十名申诉人向庐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高敬阳接到该系列案件后,即与被执行人合肥市百诚鞋业有限公司联系,但未能联系上,他随即带法警前往被执行单位。当他们到达合肥市百诚鞋业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时,商场经营的负责人却说合肥市百诚鞋业有限公司已经停业,自己与该公司没有任何关系,拒绝接收执行通知书。经了解得知,合肥市百诚鞋业有限公司已与2008年3月17日左右停业撤场,但至今没有进行清算。高局长立即前往工商局调取被执行人的工商登记档案,发现了该公司存档的一份授权书,载明:该公司同意合肥市新百诚鞋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百诚鞋业”字号,其一切经营活动及债权债务与该公司无关。天气酷热挡不住执行法官的脚步,未作休息的高局长及法警张勇随后去该局商标处查询现在卖场经营的合肥市新百诚鞋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商标使用情况并前往银行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情况。但是,调查的结果不容乐观,被执行人的账户上的钱款远不够执行标的额。
一天连续的奔波,高敬阳一行已很辛苦,但未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使他门心情更加沉重。通过多方努力,高敬阳与被执行人仲裁时委托的律师取得了联系,与之沟通,希望他协助法院执行,配合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通过多方努力,各方协调,被执行人合肥市百诚鞋业有限公司自动将全部执行款交至法院。高敬阳立即通知十位申请人来法院领取执行款。
一位申请人刚刚生了“奥运宝宝”,却执意亲自来法院领取执行款。她来到法院的第一句话是:“这笔钱意义非凡,这是我们通过法律途径取回的我们的血汗钱。我现在心里暖烘烘的,法律是公正公平的,所以,我一定要自己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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