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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为有效解决刑事被害人及执行案件特困申请人生活困难的救助问题,推进司法救助制度的建立和落实,让被害人和社会都能切实感受到司法公正,弘扬司法关怀,维护社会稳定。近期,凤阳法院在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建立了刑事被害人和执行案件特困申请人救助基金,首批60000元财政救助拨款已进入救助基金账户。
凤阳法院救助办法规定,对由于严重刑事犯罪行为而遭受人身伤亡,附带民事赔偿无法兑现,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执行案件中因被执行人在短时间内确无履行能力,导致申请执行人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的申请执行人及其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凭生效裁判文书、基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申请人所在的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证明可申请500元至3000元的一次性经济救助。救助办法对救助原则、救助程序、救助基金监督管理也作了明确规定。
刑事被害人和执行案件特困申请人救助制度的推出,对缓解当事人的生活困难,减少涉诉信访,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基层稳定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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