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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安徽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对安徽省首届文明城市、文明县城、文明乡镇、第八届省级文明单位进行表彰。安徽全省法院共有24个单位获得第八届“安徽文明单位”称号。 这次受表彰的24个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中占19.2%,其中包括省高院、9个中级法院和14个基层法院。这些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到法院各项工作中去,坚持文明司法,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明”工作方针,狠抓工作能力、工作效率的提高,使司法效能得到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得到不断加强,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得到不断发展,有力促进了法院全面建设,在省文明委的全面严格考核后获此殊荣的。
全省法院获第八届“安徽省文明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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