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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为客观反映法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一步增强法官办案的公正和效率意识,探索适合司法工作特点的管理方式,宁国法院近日开始在该院全面实施法官绩效公示制度。
此次绩效公示制度按照分类设项、客观描述,突出重点、逐步完善,定期公示、促进自律三项原则要求,将法官绩效公示的内容分为四项指标:一是工作数量指标,包括归档结案数、参加合议数、审签法律文书数;二是工作质量指标,包括上诉案件数、发改案件数、存在质量问题案件数、超审限案件数、调解撤诉案件数、信访投诉次数;三是调研宣传指标,包括简报、信息和新闻报道篇数,案例和统计分析篇数,司法建议篇数,调研论文篇数。四是行为规范指标,包括违法违纪次数、行为失范次数。
为把法官绩效公示制度落到实处,保障各项公示指标客观公正,在具体承办运用方面,工作数量、质量两项指标由审管办、立案庭负责统计提供,调研宣传指标由研究室统计提供,行为规范指标由纪检监察统计提供。法官绩效公示最终由审管办负责汇总并每月公示一次。法官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须在一周内向审管办提出,报院党组审核后修正。经公示的法官绩效指标是法官年度考核和干部奖惩的主要依据
又讯:为体现法官职责与法官待遇的统一,减轻审、执部门法官的工作压力,宁国法院近日出台了非审判、执行部门法官履行职责的规定。
根据规定,该院具有法官资格、享受法官津贴的所有法官,每年都必须办理一定数量的案件。规定对岗位任务、案件折算、流程管理、考核奖惩都作了相关说明。明确全院非审判岗位法官包括院长和非审委会委员的党组成员全年办案不低于4件,副院长和非审判岗位的部门负责人全年办案不低于8件,其他非审判岗位的审判人员全年办案不低于1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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