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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专题研究部署治理重信重访工作
 

  日前,省高院召开党组会议听取了关于治理重信重访问题的情况汇报,分析全省法院治理重信重访问题形势,研究部署了下一步治理重信重访问题的意见和措施。党组书记、院长周溯主持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
  周溯院长指出,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北京奥运年和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是我们党领导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历史上一个特殊的年份,努力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局面,确保社会稳定具有极端重要的意义。4月1日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实施后,来省高院申请再审的上访人员增多,涉诉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全省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要进一步强化信访意识。涉诉信访工作关系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关系政治安定和社会的稳定和谐,关系党的形象和国家政权的巩固。要从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的高度,认识和把握信访工作,不断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要树立全员信访意识,各级法院的领导和全体工作人员都要强化信访意识,积极、主动地做好息诉罢访工作。二要突出重点,做好工作。要把中央政法委交办的赴省进京非正常访案件、省人大交办、省高院排查的重信重访案件作为重点,因案施策,加大力度,妥善处理。三要明确责任,强化督查。全省各级法院、法院有关部门都要从治理重信重访问题的全局出发,层层负责,环环相扣,把好每一道关口,在各自的环节上做好息诉罢访工作。四要积极做好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实施后的相关应对工作。一方面要认真做好接访工作,区别情况,分类疏导,另一方面要做好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审查工作,对立案审查的,要在审查中注意做好和解和服判息诉工作;对确需裁定进入再审程序的,可尽量交由作出生效裁判的中院进行再审;对经审查裁定驳回申请再审的,要明确作出生效裁判中院的服判息诉责任,要求其做好息诉罢访工作。同时,要采取在信访场所张贴法律规定、向上访人发放申请再审指南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修订后民事诉讼法的宣传,消除上访人的误解,促进依法申请再审。
  

作者: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