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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从在北京召开的法院系统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三八红旗手表彰大会上传来喜讯,滁州市女法官协会作为我省法院系统唯一被表彰的单位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这荣誉,既是对该市女法官协会多年来辛勤工作的最好回报,更记载了女法官们立足审判、强化维权、共筑和谐所走过的一段不平凡的历程。
一支长年坚守的维权小分队
作为法律人,她们是法官;作为自然人,她们是女性,也是母亲。在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进程中,对现实生活中弱势群体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履遭侵害的事实,女法官们接触的最多,感触也最深。为积极发挥女法官在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特殊作用,早在1998年7月,在时任滁州市中院副院长、全市女法官协会会长施芝华的倡议下,滁州市中院与市妇联共同开设了“妇女、儿童维权岗”,她们将每月的15日、30日定为自己的“法律维权奉献日”,并积极通过媒体向外公布,把法律服务的平台积极向法庭之外延伸。十年间,每到这两个特殊的日子,人们都会在市妇联的“妇女、儿童维权岗”上看到市中院女法官们为前来寻求法律咨询的人们提供法律帮助的身影。据统计,十年间,仅市中院的女法官们就接待来访群众1236人(次),她们以女性特有的耐心、细心将大量的矛盾和纠纷化解在了诉讼之外。另外,该市琅琊区法院还专门组建了婚姻家庭审判庭,专职审理涉及婚姻、抚养、赡养等类案件。辖区内各基层法院也积极与当地妇联、团委、工会等单位和部门联系,共同开展各具特色的妇女、儿童法律维权活动。在每年的“三八”妇女节、《婚姻法》颁布纪念日等特殊节日,市女法官协会都会及时组织女法官开展送法下乡或进社区活动,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散发宣传资料等活动,为有效提高全民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意识做出了突出贡献。
用心打造重塑心灵的“希望工程”
春节前夕,滁州市中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少年法庭审判长李李翃收到一封正在某监狱服刑的少年犯江小强(化名)的来信,表达了他悔过自新和立志重新做人的决心。近年来,类似这样的来信,李庭长和她的同事们迄今共收到了65封。为教育、感化和挽救这些在人生道路上的迷途羔羊,在全社会营造一个关注未成年犯罪,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法制环境,在市女法官协会的部署下,近年来,市中院和各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先后成立了专门审理未成年被告人的“少年法庭”,合议庭法官全部由女法官组成。市中院少年法庭和部分基层法院刑庭还专门开设了充满温情和教育感化功用的审判场所,实行别具匠心的“园桌审判”。在这里,就连被告人面前的桌子也被精心设计成一本正在打开的书本,寓意如何书写新的人生,机会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今年元月,在市两会召开期间,当与会的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走进市中院少年法庭时,无不为这充满法官良苦用心和人文关怀的特殊庭审布置而赞叹。在司法实践中,女法官们将爱心融入法律,将真情注入心灵,专门制定了《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暂行规定》、《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员工作办法》,将帮教活动不断向庭后拓展。为扩大和巩固审判的社会效果,少年法庭的女法官主动与工、青、妇、教及其他社会组织密切协作,积极构筑帮教网络,制定帮教计划,对帮教情况经常进行检查落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具备复工、复学条件的少年犯,少年法庭的法官积极到有关单位联系、交涉,帮助解决复工、复学问题。2005年以来,市中院少年法庭在判处的170多名未成年被告人中,没有出现一起回归社会后重新走上犯罪道路的,少年法庭真正变成了未成年被告人重塑新生的特殊学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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