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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户村民领回了占地赔偿款
 

  安徽法院网讯 10月10日下午,颍上县人民法院刑庭的三名法官将29户农民多次上访31113.93元的占地赔偿款送到农民手中。
  2002年因在颍利(颍上至利辛)公路两侧栽树占用汤店镇前彭村谢四队土地77.099亩。2004年10月,汤店镇政府发放给前彭村谢四队占地赔偿款46259.4元(按每亩600元赔偿),被告人谢某从前彭村会计张某处领回该款后,没有将占地赔偿款31113.93元发放给谢守林、谢建修等29户农民,而是占为己有。2005年,前彭村谢四村民组到汤店镇政府举报谢某侵吞公款,镇政府委托安徽中鑫会计师事务所对2003年3月至2005年度谢某经管的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2006年10月13日谢四村村民组52户农民联名写出控告状,到市、县公安局上访举报谢某侵吞占地赔偿款一事。颍上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对领款花名册上56户农民的笔迹进行了两次鉴定,最后确定有29户领款签字人不是该户主所签。谢某在2006年11月24日被刑事拘留。

  2007年8月1日公诉机关以谢某犯职务侵占罪起诉到颍上县人民法院,被告人谢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人谢某退出所侵占的占地赔偿款31113.93元。案件审结后,鉴于农民目前正值抢种小麦之际,急需用钱购买化肥、种子和农药。于是,院里决定尽快把赔偿款送到农民手中,10月10日,农民代表谢守路、谢禄修已将29户农民应得的31113.93元赔偿款高高兴兴地领回。至此,这起侵占农民赔偿款3万多元,几十户农民到处上访、举报的职务侵占案,真正做到了息诉罢访,案结事了。

  

作者:李林 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