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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擦亮天平
 

  2003年,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被省高院给予集体嘉奖;2004年,被省委、省政府联合授予“安徽省第六届文明单位”,被马鞍山市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被市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2005年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台阶,建一流的队伍,创一流的业绩。”这是2003年初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院长孙维桃上任后对自己和全院提出的明确要求。近三年来,花山区法院公正高效地审执结各类案件3600余件,各类案件质量均居全市法院前列,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体现了“公正司法”,用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体现了“一心为民”。

  
  办案驶上快车道

  
  “案多人少”是基层法院面临的一个共性问题,同时,人民群众也希望诉讼时间能够缩短,诉讼效率能够提高。孙维桃院长提出,建速裁室,让办案驶上快车道,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途径。

  2003年3月,花山区法院“速裁室”正式设立。带着领导和同志的期望,首任速裁室法官鲁玲岚坚持在爱民、便民、利民上下功夫,突出案件速裁的“快”字和“公”字,通过公正高效办案,及时平息纠纷,深受群众好评。

  李梅(化名)与赵平(化名)于1996年协议离婚,儿子赵伟(化名)由李梅抚养,赵平每月支付抚养费200元。离婚后,李梅带着儿子住在娘家,但因失业多年而无经济来源,现儿子渐渐长大,花费也越来越大,自己已无力负担,再说,儿子都一米八的个头了,还和自己挤一个床。为了给孩子一个健康成长的空间,2004年6月28日,李梅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儿子也表态说:“(到了新家)打我骂我都可以,只要不过分,我都可以忍。”但是赵平坚决不同意变更抚养关系。儿子赵伟得知后非常伤心,“都不要我了,我也不想活了。”鲁铃岚受理案件后,当天就找到赵平做其思想工作,劝其接收孩子,不要让孩子受到伤害。在劝说没有收到成效后,鲁铃岚采取了变通的方法:判决李梅继续抚养孩子,赵平每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由200元调至450元,直至其独立生活时止,一次性付清共计22500元。为了帮孩子争取更多的利益,让孩子更好地生活,鲁铃岚又将李梅和赵平当初离婚时遗留的股票问题解决了,把赵平的股票卖出分配。7月6日,赵平一次性付给李梅3万多元。鲁铃岚仅仅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就把案子很好地解决了。

  两年多来,速裁室仅有的一名法官运用简易程序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510余件,创该院个人年办案数历史最高记录。在速裁室所结案件中,调解结案占67.8%,一次开庭结率达99.5%,平均结案时间为9天,且案件质量实现了“三个无”,即无一超审限、无一改判、无一发回重审。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速裁庭已成为展示人民法院司法为民良好形象的亮丽窗口。

  
  “我相信你们法院”

  
  一个城市的司法形象直接反映了这个城市的法治水平和文明程度,对招商引资工作和城市发展都有很大影响。花山区法院在办案中,对外地当事人予以同等保护,通过公正办案、热情服务让他们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和马鞍山市的良好司法环境。

  今年7月25日,该院院长孙维桃收到一封寄自省城合肥的挂号信,致信的安徽某科技公司称赞,花山区法院法官“办案就要办成铁案”的过硬工作作风和对当事人高度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令我们深受感动和敬佩,我们相信你们这样的法院。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2004年1月,住所地位于合肥市的安徽某科技公司,依约供手机20部给马鞍山市个体户倪某,货款共计59600元,倪某收货后分文未付。一段时间以后,科技公司竟然与倪某无法取得联系,科技公司遂到马鞍山找倪某索款,而倪某已不知去向。科技公司感到事情不妙,便一纸诉状将倪某推上法庭。

  承办此案的席萍法官接到案件后,按照科技公司提供的地址寻找数次均找不到倪某。于是,席法官决定从倪某的个体工商登记入手,进行调查。时值盛夏,席萍与同事刘明荣两位女法官一起冒着高温,先后十余次到工商部门、派出所和倪某的老邻居等处调查,最后得知倪某已到南方某城市打工去了。案件一度陷入困境,但席法官并没有放弃,又与刘法官一起想方设法找到了倪某的父亲,最终找到了倪某,案件顺利审结,倪某被判给付科技公司货款59600元。科技公司的有关人员目睹了两位女法官不辞辛苦、认真负责的一幕幕后,被女法官的过硬作风深深打动。

  
  被弃老人感受温暖

  
  在花山区法院,时常遇到身处绝境的当事人,但经法官的耐心工作,他们往往又绝处重生,柳暗花明。

  今年3月,一位年逾八旬、被亲人所弃的孙有英老人,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她没有想到自己的养老问题到花山区法院后解决得这么快,也没有想到花山区法官还专门买饭给她这样前来告状的人吃,更没有想到法院的领导在买菜给她吃时,连防止她吃鱼被卡而将鱼换成她能吃的肉这样的小事,都考虑得那么周到。

  3月2日上午,孙有英老人在他人的帮助下,来到花山区法院控诉自己的不幸,因年事已高,又疾病缠身,一肚子的委屈却难以表达。花山区法院立案庭法官经过耐心询问,终于弄清老人的不幸和要求。老人现年83岁,有3儿2女共5个子女,身体硬朗时,靠种地和做小买卖还能维持生计,现年纪大了,子女间为老人原有存款使用问题发生矛盾,相互推诿不愿赡养老人,致老人无处安身,老人现要求子女们尽赡养义务。听罢老人的不幸,已到午饭时分,当天花山区法院全体党员因中午集中学习,院统一定购了盒饭,立案庭庭长杨明准备为老人带一份饭菜,副院长张莉得知这一情况后,提出菜中的鱼老人吃起来不方便,将鱼换成老人能吃的肉。院长孙维桃要求立案庭立即行动,与老人的家人取得联系,办理好立案、送达和调解工作,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此案,为老人提供司法救济,让老人免交诉讼费。

  在法官和社会有关部门的共同教育和努力下,老人的亲人们终于警醒。老人的长孙痛哭流涕地说,“没有人愿意接我奶奶,我来接,哪怕离婚,我也要把奶奶接回家。”老人的长子接到法院的传票后,眼含泪水愧疚地说,“身为长子,我没有团结好弟妹,没有照顾好老人,我有罪,我对不起我的老娘。”最终,老人与其子女达成了一致意见。老人提出撤诉,案件圆满解决。

  

作者:丁金分  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