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一直认为,一切法律问题都与文化问题相关,而一切文化问题又都与人们对人性(人心)善恶的假设、判断相关。中国的传统文化相信“人皆可以为尧舜”,没有成为尧舜的人就是小人,小人不是人,小人是禽兽。无奈尧舜的境界非常人所能企及,这就把大多数常人推向了进退两难的地步:真君子实在做不成,小人禽兽又做不得。怎么办呢?自然只有做伪君子一条路了。 法治既不以君子境界为立法标准,也不以小人肚肠为立法尺度,而是以“中人”(多数人)性情为法治起点。中人的性情是什么?“一半是天使,一半是禽兽”,“时而为君子,时而为小人”。最近披露的关于抗洪英雄赵家富“污点”的调查报告,就是对这一观点的极好印证。 今年7月5日,云南省盈江县交通局局长赵家富在奔赴抢险救灾第一线时,被泥石流卷走,不幸遇难。日前,中共云南省委决定,追授赵家富“优秀共产党员”称号。8月10日新华社刊发特稿《对抗洪英雄赵家富的“污点”调查》,发现了赵家富的两个“污点”:其一,赵家富有两个亲戚在公路建设工地上做零工,违反了回避原则。其二,赵家富的家是一个三层的小楼,住房面积很宽敞,与其实际收入似乎不相符合。 新闻媒体公开发表对模范人物的“污点”的调查,以前很少见到。这种报道方式无疑具有破冰意义,它让人们更清楚地看到英雄人物的内心世界中既有光辉一面,又有阴暗的一面。人们不会因其具有阴暗的一面而不承认他是一位抗洪英雄,也不会因其奋不顾身抗洪救灾的行为而对其盲目崇拜。 法国启蒙思想家狄德罗曾经说道:“说人是一种力量与软弱、光明与盲目、渺小与伟大的混合物,这并不是责难人,而是为人下定义。”凡夫俗子是这样,英雄伟人也概莫能外。高尔基曾说:“善与恶的因素,或者更正确些说,个人和社会的因素,是交织在我们心理之中的”,不应当把人描写成“一些恶行或者仅仅是一些善行的容器”。托尔斯泰也说过类似的话:“所有的人,正像我一样,都是黑白相间的花斑马———好坏相间,好好坏坏,亦好亦坏。好的方面决不可能在我生气或者被人欺负时看待别人的那样。” 写到这里,我不由想起前苏联作家拉甫连尼约夫所写的《第四十一》。小说的主人公马柳特卡是一个红军的女英雄,她在押送俘虏郭鲁奥特罗中尉的途中,被海浪冲刷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中尉病倒了,昏迷了一个星期。马柳特卡在岛上生火,烤干他们的衣服,想尽各种办法把中尉救了过来。一个星期过去了,中尉睁开了眼睛,马柳特卡马上被他那双碧蓝碧蓝的眼睛迷住了。在荒无人烟的荒岛上,这对孤男寡女相爱了。然而,当敌舰出现,中尉狂呼着奔向自己的营垒时,马柳特卡又举枪打死了她已爱上的这个中尉。可是,在她打死中尉之后,却又哭着跪向中尉。这是一个活生生的女英雄,她的内心世界中有崇高的一面,也有其鄙俗的一面。我们丝毫不会因为她曾爱上一个不该爱的资产阶级军官而否定她是一个无产阶级女英雄。 写到这里,我又不由地想起了斯大林。他在晚年所搞的严重违反法治的“大清洗”使人迄今难以原谅。然而,你是否知道,就是这个斯大林,曾三次建议新中国要制定一部新宪法。第一次是在1949年6月至8月,斯大林在与秘密来访的刘少奇的会谈中,建议中国现在可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但应准备制定一部正式的宪法。刘少奇问:“您说的宪法是否指社会主义性质的?”斯大林摇摇头说:“不是,我说的是现阶段的宪法。”他略微思考了一下又说:“敌人可用两种说法向工农群众进行宣传,反对你们:一是说你们没有进行选举,政府不是选举产生的;二是国家没有宪法,政协不是选举的,人家可以说你们是用武力控制了‘位子’,是自封的。《共同纲领》不是全民代表通过的,而是由一党提出,其他党派予以同意的东西。你们应从敌人手中拿掉这个武器。”第二次建议是在1950年初毛泽东第一次访问苏联时,斯大林建议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制定宪法。第三次建议是在1952年10月,刘少奇率领中共代表团到苏联出席苏共19大。受毛泽东委托,他给了斯大林写了一封信,其中谈到了中共中央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制定宪法的设想。斯大林建议:你们可在1954年进行选举和通过宪法。中共中央认真考虑了斯大林的建议,于1952年底做出决定:尽快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制定宪法。 顺应人性善恶兼具、理欲并行这一规律,赏罚分明的法治才应运而生。法律调整的虽然是人的外部行为,但也“回眸时看小於菟”,这“小於菟”就是那迄今让人若明若暗的人心。
来源:法制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