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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义务教育法硬起来
 

  近日,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对义务教育法作出部分修改补充,涉及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资源配置、学校安全、教育收费等方面的内容。

  如果从“义务”的角度来审视,本次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的诸多亮点中,最引人关注的亮点,是首次提出了中央和省市财政加大经费投入,强调了政府在义务教育上应该承担的责任。有了这一条,免收学杂费、保证教师工资待遇、教育的软硬件投入、教育质量的其它保证措施才成了有源之水,有本之木。

  在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通过之后,如何把相关规定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依然还是任重道远。首先,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如果只规定一个财政投入比例,而没有一个量的底限,财政困难地区还是没有保障;其次,义务教育法如果依然摆脱不了“软法”的地位,各地依然可以利用“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实施办法》”的机会,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和民间力量等“变味”的形式,使政府应该承担的责任“缺斤短两”。

  有鉴于此,新的义务教育法不仅应该列出“不得收取学费”、“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等规定,更要明确分项条款的执行主体以及衔接中的层层制约机制。只有使这部法律真正“硬”起来,落实才有保障。民众的监督,各级人大的督办,司法机关对相关诉讼的创新等,都是使这部法律“硬”起来的外部条件,也都应该在法律条文中有所体现。

  来源:法制网
  

  

作者:马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