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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006年以来,境外中国人遭受暴力侵犯和伤害的不幸事件屡屡发生:2月15日,在巴基斯坦俾路支省一个水泥厂工作的6名中国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后乘车返回驻地时遭到歹徒射击,造成我方人员3人死亡。 1月10日,旅居南非约翰内斯堡的一名香港同胞在与入室抢劫的歹徒搏斗时惨遭杀害。 2月4日晚,另一名中国公民在返回约翰内斯堡住处时遭到5名持枪歹徒抢劫并被枪杀。 2月5日,南非自由省和约翰内斯堡地区又发生两起歹徒持枪抢劫中国公民事件,造成两人死亡。 不幸事件的频繁发生使得境外中国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问题又一次引起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的广泛关注。 随着我国逐步放宽、简化因私出国护照申请的限制和手续,我公民出国探亲访友、居住、学习、旅游、经商、务工的人数激增。据统计,我国已累计设立海外中资企业8000多家,海外中资机构1900多家,援外项目组130个,在外从事援建、投资、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医疗援助等业务的人员总数达60多万人,远洋渔业船员和管理人员4万余人,分布在近200个国家和地区。近年来,在国际安全形势错综复杂,特别是国际恐怖活动加剧的背景下,涉及我境外人员和机构安全的事件明显增多,严重危害了我国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无论身在何处,每一个中国公民的合法权益都会获得国家的强有力保护。为境外中国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严密而有力的保护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维护我国国家利益的需要。 当前,在境外中国公民人身财产权益不时遭受危害的形势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予以高度重视,树立危机意识和居安思危的观念,克服“重处置轻预防"的思想,树立“预防为主、防范高于处置"的观念;克服“单纯追求经济效益"的思想,树“以人为本"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高于一切"的观念。同时,要坚持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办事、处置果断的方针,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对外交涉力度,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内部防范机制、工作协调机制和法律法规保障机制,综合运用政治、经济、外交、法律手段,避免或减少危害境外中国公民事件的发生,及时果断处置突发事件,切实维护我国家利益和公民权益。 当前,尤其应当加大领事保护的力度。领事保护主要是根据国际法原则施加外交影响,要求驻在国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我国公民权利,尽可能避免、减少我国公民的人身、财产遭受侵害和损失。我国还应进一步加强领事保护机制建设,提高危机预防和处置能力,保护好海外中国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为中国公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同时,境外中国公民也要强化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 首先,参与援建的中国公司在海外招投标过程中,应加大安全成本预算,采取更有力的安保措施。其次,中国公民在出国探亲、访友、居住、学习、旅游、经商、务工时,要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加强团结互助,有效保护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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