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人民法院司法改革不断深化,稳步推进。《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2004—2008)》正式颁布实施,各级人民法院有计划地开展部分改革措施的试点和准备工作。人民陪审员制度得到全面落实。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的工作进入了紧张的准备阶段。
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各级人民法院全面总结“一五改革”经验,经过长期、慎重的理论准备和广泛论证,在集中智慧、统一思想的基础上,于2005年10月正式颁布实施《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2004—2008)》。纲要涉及改革和完善诉讼程序制度、审判指导制度与法律统一适用机制、执行工作体制与机制、审判组织与审判机构、司法审判管理与司法政务管理制度、司法人事管理制度、人民法院内部监督与接受外部监督制度以及继续探索人民法院体制改革等八个方面,包括50项改革措施,全面勾画了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蓝图。
在研究制定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的同时,各级人民法院有计划地开展部分改革措施的试点和准备工作。建立法官助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成果,积累了丰富经验,为下一步实施改革奠定了基础。部分地区顺利开展法官遴选程序改革试点工作。一些地区积极探索改革和完善行政案件管辖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的工作进入了紧张的准备阶段,人员遴选等工作进展顺利;各高、中级法院积极向最高人民法院选送审判力量,为此项改革的顺利实施创造条件。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在2006年对所有死刑第二审案件实行开庭审理,并就完善相关审理工作做了安排。
各级人民法院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新任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在200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前,全国已有45697名人民陪审员,其中大专以上学历40029人,占现任人民陪审员总数的87.6%。新任人民陪审员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促进审判公开、弘扬司法民主、维护司法公正和效率的积极作用。截至2005年底,共参与审判案件164630件,同比提高40.7%。
来源:人民法院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