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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活动是一项专业化程度非常高的工作,这对司法活动的直接实践者——法官的素质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全国法院从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的高度,把提升法官素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这也是本期“东西南北中”栏目选择这个话题的原因。 法官素质是一个内涵十分丰富的概念,包括法官的专业修养、工作作风和职业道德等方方面面。从实践来看,各地法院提升法官素质的措施也是形式丰富,途径多样,卓有成效的。今天刊发的5位法院院长的文章,结合各自法院工作实际和队伍现状,分别介绍了该院的具体经验和探索。希望这组文章能够促进各地法院在提升法官素质这个话题上的交流和沟通,将这项工作进一步做好。
规范长效管理
提高法官素质
四川省兴文县法院院长黄勇
院况:现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59人,年结案1500余件。
规范管理是提高法官素质、确保公正司法的关键,兴文法院在抓队伍建设和管理中,按照“班长带班子,班子带队伍,队伍促发展”的要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创新制度,激励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提升和自我发展。
为科学考评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工作绩效,实行法官业绩与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等奖惩挂钩,院党组为每位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建立了“三个档案”。一是廉政建设档案:包括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违规、违纪情况,重大事项报告记录,提醒、警示、诫勉谈话记录及承诺书、廉政承诺书,党纪、政纪处理材料等。二是审判业绩档案:包括法官承办案件质量优、良、中、差情况,对合格、不合格案件的认定材料,法官因办案质量受到错案责任追究的决定等。三是工作效能档案:包括法官是否认真执行各项政令、按时按要求充分完成党组交办的工作事项,法官考勤登记,法官工作作风情况登记表等。“三个档案”是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考评、考核、晋职、晋级、免职、降级、年终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在司法能力素质上,兴文法院重视提高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一是坚持定期集中学习制度,及时学习党的政策方针和新出台的法律法规,除聘请专家学者讲授外,院领导、中层干部及审判人员轮流辅导、评讲典型案例及法律文书,形成互动,增加学习主动性。二是鼓励和支持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参加专、本科以上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并给予时间和经济补助。三是组织庭审观摩,交流经验,以提高法官应对和处置复杂局面的能力。四是安排调研任务,通过撰写调研文章,总结审判经验,提高审判技能。
在思想道德素质上突出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对法官法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等的学习,加强法官自身修养,促进法官自觉遵守司法礼仪,强化法官廉洁意识,建立公正司法隔离带;加强先进典型的树立、宣传、学习,教育法官带头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艰苦奋斗,甘于奉献,进一步弘扬司法正气。
多措并举提高法官素质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茂
人民法院要实现“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必须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近年来,我院采取多种措施对法官进行教育培训,使法官整体素质得到不断提高,现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231人,其中本科学历151人,硕士研究生学历23人,年结案4800余件。
在提高法官素质上,我院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每周一晚上政治学习,培养法官信仰法律、公正刚直、清正廉洁、勤勉敬业的职业道德。
其次,加强业务培训,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我们通过南阳法官分院培训,已使全市法院650余名法官完成了专升本教育,今年又对126位未取得法律本科学历的法官进行了培训。同时,支持法官进行研究生学习,目前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23人,另有7人正在攻读硕士学位。聘请专家学者举办民商法、刑法、物权法等专题讲座,使法官不但解决了疑难问题,还了解了法学前沿理论,树立起先进的司法理念。鼓励法官撰写调研文章,年轻法官何志9年来发表调研文章100余篇,出版法学论著13部,受到法学界的充分肯定。
第三,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高业务水平。我们通过深入开展“优秀示范庭、优秀审判长、优秀司法文书”的评选活动,使法官人人开示范庭、选送法律文书接受大家的评判;人人参与示范庭和法律文书的观摩。每位法官的法律水平、驾驭庭审能力、辨法析理能力都得到了充分展示,优点与不足都得到了公正的评价,对评选出的优秀示范庭、优秀审判长、优秀司法文书进行大张旗鼓的表彰。从而引导法官聚精会神搞审判,一心一意强素质,形成在实践中思考、总结、积累、丰富司法审判能力的良好习惯。
教育培训是关键
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院长吴清林
院况:现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155人,年均结案1万件左右。
法学理论的不断发展变化,社会关系的不断复杂化,社会上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都需要法官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提高司法能力,只有这样才能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需要。我认为要提升法官素质,强化教育培训是关键。为此,我院采取了以下措施:
采取走出去深造的方式,不断更新法官队伍的知识结构。每年年初制定详细的《法官学习培训计划》,派出法官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班。该计划规定,院领导及中层正副职每年至少参加培训一次,全体法官及工作人员三年内普遍轮训一次,新录用人员必须进行不少于三个月的岗前培训。完善法官终身学习机制,鼓励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参加在职高校学历教育,鼓励和支持法官采取远程教育、自学、函授等多种形式,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更新自己的法学理论知识,努力提高学历层次。建立外出学习人员授课制度,规定外出学习的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返回单位后,要向全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传授所学知识,扩大学习的效果。
采取请进来传授的方式,不断提高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举行各类业务、技能培训班,邀请专家教授为全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举办理论知识讲座,邀请上级法院的资深法官进行专业知识和审判业务实务培训。建立严格的学习考试制度,规定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在学习时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写出学习心得体会,并就学习内容进行考试,将成绩记入个人学习档案,保证学习的效果。
注重向能力型教育培训的转变,不断提高全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举行庭审观摩制度,组织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实地观摩每位法官的庭审活动,并对庭审过程进行评判,不断提高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举行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举办了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微机、驾驶等各类业务、技能培训班,组织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参加计算机技能培训和等级考试,举行普通话和庭审用语培训和比赛。鼓励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在提供充足的学习时间的同时,给予物质生活上的支持。
大兴学习之风、调查研究之风,不断总结审判经验。积极推行重点调研课题、优秀调研成果奖励制度,规定中层正副职以上的干部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调研文章。
通过教育培训,全院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截至目前,我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135人,占法官总人数87%,其中研究生8人,在读研究生3人。自2002年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以来,我院共有12人顺利通过。
加强专业修养
改进工作作风
吉林省通化县法院院长牛松岩
院况:现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65人,年结案2000多件。
“公正与效率”主题的实现,需要高素质的法官。我认为,敏锐的政治意识、深厚的职业素养、清廉的道德情操、高度的敬业精神是法官素质应具有的内涵。提高法官素质,应从以下方面努力:
首先,要加强法官的政治修养,做到政治立场坚定。一方面要组织法官加强政治学习,提高从政治上观察处理审判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常思贪欲之祸、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分之想、常修为政之德”,克服和纠正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倾向。还要建立定期分析队伍思想动态制度、政工部门联系干部制度,健全领导成员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度,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预见性,对于干部可能出现的思想政治问题、不良倾向要做到未雨绸缪,以适当的方法向正确的方向引导,并将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
其次,要增强法官的职业素养,做到业务精通。法学是一门博大精深的科学,司法活动是专业化程度极高的专门活动。因此在学好法律和法规的基础上,一要加强以审判技能为主的终身教育,时时提高法官的法律适用能力、庭审驾驭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二要理顺近期目标与远期目标、重点突出与整体推进的关系,在鼓励系统培训的同时,辅以理论研讨、案例分析、庭审观摩等其他形式,在岗位上“练兵”,由点及面地提高整体法官的业务素质;三要建立能够激励每位法官奋发向上的业绩考核机制,建立法官业绩档案,加强对法官审判工作情况的考核,使之在自身的纵向和整体的横向比较中增强学习和提高技能发主动性、紧迫感。
第三,要健全法官的行为规则,做到作风优良。建立、健全法官的行为规则,形成完善的科学的教育管理监督体系,来确定法官行为的规范性和准确度,是提高法官素质的切实保障。一是要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任人唯贤的用人机制;二是要健全奖先责后的激励机制、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三是形成分级、分线、分项负责的法官队伍管理机制;四是要建立“党内纪律检查、行政行为监察、审判案件督察、财务会计审查”的廉政监督工作机制;五是构建法官队伍“八小时以外”的机关、家庭、社会管理、教育和监督工作“互联网”。
以人为本抓队伍建设
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法院院长严一林
院况:在编工作人员272人,现有法官123人,其他工作人员149人,辖区面积1800平方公里,辖区人口250万人。2004年全院收案22673件,年结案20163件,解决诉讼标的额近70亿元。
人民法院能否发挥好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职能作用,关键在于法官队伍建设。“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以人为本,进行管理也是加强队伍建设的必然选择。设身处地了解法官的想法观点,掌握队伍的思想动态,关心他们的正当要求,引导他们开展工作,要把法官看作有血有肉有情感有思想的人。要关注人情、尊重人性、善用人力,按照法官不同的学历背景、审判经验、管理能力、个性特点进行搭配使用,做到人尽其才,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每一名法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想方设法提高法官政治与经济待遇,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全力维护法官的合法权益。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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