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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7年省高院刑事审判干部选调方案》,依笔试、面试成绩,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按1.5: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名单如下(共31人):
滁洲:王冬声 刘发扬
袁玉清 黎光球
阜阳:王来斌
王文渊 张 震 张玉贞 张玉芹 姚 斌
蚌埠:王宇堂
李 森 徐志远
巢湖:高洪波
六安:徐大江
淮南:卢小峰
朱 诚
亳州:段志侠
彭 亮
安庆:黄
锋 张爱莲
宿州:张
徽 高 逢 陈 默
淮北:刘以军
合肥:刘
净 刘 娟
宣城:余乃荣
周友鑫 张 韬
铜陵:吴春涛
请上述人员2007年7月31日上午8:00前空腹到省高院组织人事处参加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200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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