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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省高院刑事审判干部选调方案
 

  
  为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省高院党组研究并报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同意,决定通过公开招考,从全省政法系统选调部分工作人员到省高院工作,充实省高院刑事审判力量。现将方案公布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方式
  全省市以下(含市级)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符合选调条件的干部。
  选调采取公开招考、择优录用的方式。选调名额20名。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大局观念和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秉公执法,廉洁自律,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反映,没有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家庭主要成员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
  2、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和较高的法律业务水平,能够审理疑难、复杂案件。热爱审判工作,事业心、责任心强,勤奋敬业,工作认真,严谨细致,工作中没有发生过重大失误。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及其以上。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法官、检察官工作经历10年以上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6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5、从事法律工作一般在5年以上。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法律硕士学位)的,可以放宽到3年。
  6、具备公务员身份,行政职级为正科级以下(含正科级),并具有法官或检察官职务,或已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资格考试。
  7、身体健康。
  三、方法步骤
  选调工作由省高院统一组织,分为报名、考试、体检与考核、研究决定等四个步骤进行。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07年4月16日至4月2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报名地址: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处(传真:0551-5566362,邮编:230031,联系电话:0551-5599570)。
  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位)证书、法律职务任命文件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的复印件,并填写《省高院选调刑事审判人员报名推荐表》(须有本单位推荐意见)。报名推荐表可登录省高院网站下载(网址:www.ahcourt.gov.cn)。省高院政治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
  2、考试。参加考试的人员考前凭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位)证书、法律职务任命文件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原件到省高院组织人事处领取准考证,同时提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政治理论水平、法学理论和法律实务水平以及综合文字、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时间另行在省高院网站上公布。
  根据笔试成绩,按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再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1.5: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
  3、体检与考核。对拟考核人员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由我院派出考核组,对其“德、能、勤、绩、廉”及是否需要职务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的考察。如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研究决定。院党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工作需要,根据考核对象的基本条件、考试成绩、体检与考核结果等综合情况,择优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报省委组织部审查同意。拟选调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四、要求
  报考人员要实事求是、公平竞争、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其它各项要求。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行为,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处理。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七年四月十日
  

  省高院选调刑事审判人员报名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