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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积极应对行政区划调整后案件大幅增长的形势,更好地履行审判职能,服务南谯经济建设和发展大局,推进“干部活力工程”,促进法官交流互动,优化人民法院干部队伍素质,经南谯区委、滁州市中院同意,并经滁州市南谯区公开选调法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全省政法系统公开选调法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基本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择优选调。 二、选调范围及岗位名额 面向全省政法系统选调法官6名。 三、资格条件 1、热爱审判工作,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法官或检察官职称,且有1年以上审判或检察业务岗位工作经历; 3、经公务员登记,且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2月以后出生)。获省级以上荣誉的可放宽至43周岁(1968年12月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符合《法官法》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方法步骤 选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审核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时间定于2011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节假日安排值班)。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为主的方式进行,也可采取传真报名方式。 2、报名地点:南谯区选调法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谯区人民法院政治处)电话及传真:0550—3010370。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法官等级证明、放宽年龄条件所需要的证明、表彰奖励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在报名时领取)一式三份。 (二)资格审查 由南谯区选调法官工作办公室初审,报选调法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报名人数最低需达到1:1.5比例方可进行考试,报名人数不足按相应比例核减选调名额。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法律事务等。按照选调名额1: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举止仪表、法律实务等。按照笔试和面试4:6比例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比选调名额多1人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 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五)选调 根据考察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关调任手续。 四、纪律和监督 此次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选调程序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各项保密规定、实施回避制度、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
南谯区选调法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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