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7年省高院刑事审判干部选调方案》,经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省高院党组研究确定以下18名同志为省高院机关刑事审判干部选调人选,现予公告(以姓氏笔划为序): 王来斌 刘以军 刘 净 余乃荣 吴春涛 张玉芹 张爱莲 张 韬 张 震 张 徽 李 森 陈 默 段志侠 徐大江 袁玉清 高洪波 高 逢 黎光球 请以上被选调人员于2007年9月30日到省高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报到。选调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200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