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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出嫁言弃遗产 父亲生病仍需赡养
 

  问:我的朋友年近七旬,有一子一女,均已成家。不久前,他患重病住进医院,儿子在病床前伺侯,女儿却说"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我既不继承父亲的遗产,也不出钱,应该由哥哥负责父亲的一切"。请问他女儿的说法是否正确?

  答:子女赡养父母不仅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你朋友的女儿可以放弃遗产继承权,但赡养义务不能放弃。如果其女儿仍不赡养老人,其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作者:徐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