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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父母离异后随生父生活,可眼下父亲卧病在床,无力承担女儿抚育费,11岁女童胡某为生计将生母告上法庭。近日,黄山市徽州区法院受理了这起女儿状告生母的抚育费纠纷案,并通过调解使得母女重归于好。
11岁女童胡某自父母离异后一直随其父生活,抚育费由其父承担,然而,今年年初其父因患病失去经济来源,无力支付其学杂费等教育费用。面临辍学的女童胡某在向其生母讨要抚育费未果后,一纸诉状将其生母告上法庭。
胡某母亲洪某辩称,她与前夫离婚时共同财产均归前夫所有,并已约定女儿的抚育费由前夫一人承担;况且她的身体不好,无力承担抚育费,如果一定要她承担,她要求分割与前夫的共同财产。为此,母女之间对立情绪很大。法官认为,该案如果采取判决方式,将会把当事人之间的亲情割断。因此承办法官从维系母女亲情的角度出发,耐心做双方的调解工作,终于消除母女的隔阂,双方在庭上就抚育费达成调解协议,母亲洪某主动一次性支付了女儿半年的抚育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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