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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尽赡养义务 法院强制执行
 

  安徽法院网讯 由于长子不尽赡养义务,祁门县人民法院日前通过银行强行扣划了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谢拾明的存款,并做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使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得以执结。这既给当地村民上了一堂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应承担法律后果的现场法制课,又给他们上了一堂生动的尊老爱幼道德伦理课。

  家住祁门县祁山镇的谢某夫妇,育有三子,近年来,因年老体弱丧失了劳动能力,又无任何经济来源,生活陷入了极度困境。其长子谢拾明开了一间小店,生活还不错,却一直拒绝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老人无奈之下,于2007年10月诉至法院。法院受理此案后对双方进行多次调解,终于达成赡养协议。

  调解生效后,其他二子均能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唯独长子谢拾明却至今未付给过老人一分钱的赡养费。法院多次传唤其到庭调解而遭到拒绝,上门协调也不予配合,为维护法律威严,祁门法院遂对拒不履行赡养老人义务的谢拾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作者:程燕飞 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