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法院网 -法槌之声 [ 关闭 ]  

校长诈骗社保局补贴资金获刑
 

  安徽法院网讯 日前,泗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骗取社保局培训资金的益民职业培训学校校长王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0000元。

  2006年10月,经泗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简称社保局)批准,农民身份的王某个人独资注册成立了泗县益民职业培训学校,自任校长、法人代表。2007年7月,该校被社保局确定为泗县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同月8日,该校与社保局签订了《安徽省农民工培训项目合同书》,受委托对300名农村劳动力进行职业培训,规定每培训1名可获200元财政补贴。但是,该校成立后既没有准备校舍,也没有聘请教师和添置教学设备,更没有招收、培训1名农民工。王某为套取国家补贴,于2007年下半年伪造了培训学员的假台帐,学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均为其亲友提供,于同年12月30日填报了农民工培训资金申请表申请补贴资金,并于今年2月4日从财政部门领取了补贴资金60000元,全部用于家庭开支。法院鉴于王某具有自首情节并退清领取的款项等情况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姬茂义 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