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法院网 -法槌之声 [ 关闭 ]  

旅馆马桶惹大祸
 

  安徽法院网讯 因使用旅馆的坐便器导致十级伤残,并为此与店主对簿公堂。近日,无为县法院一审审结了这起奇特的人身损害侵权案件。

  2008年3月的一天深夜,原告李某(化名)入住被告无为县某宾馆。在使用坐便器如厕时,突然坐便器歪倒碎裂,李某猝不及防,当场倒地,左手被坐便器碎片割伤,血流如注。李某大声呼救,惊醒了值班的服务人员,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后经有关机构鉴定李某的伤势构成了十级伤残。李某出院后诉之法院,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宾馆赔偿原告的医疗费等各项费用。

  宾馆在庭审中辩称,宾馆的住宿服务措施不存在问题,原告受伤是自己不当使用坐便器造成的,因原告有洁癖,如厕时不是坐而是蹲在坐便器的边沿上,由于坐便器受力不匀而歪倒碎裂。当时值班的服务人员曾经问过原告的朋友,听说了事发的原因,可以作证。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在原告入住后应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适用过错推定原则。被告提供的证人证言均为传来证据,其证明力不足以证实被告已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原告受伤系自己过错的免责事由,法院不予支持。遂判决被告无为县如家宾馆赔偿原告李某各项损失计20000余元。

  

作者:钱进 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