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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动之下要离婚 法院调解言归于好
 

  安徽法院网讯 只因为夫妻二人分居异地,加之缺少沟通,一时冲动闹起离婚。在一审准予离婚的情况下,日前经过宿州市中级法院的耐心调解,终于使一对濒临分手的夫妻言归于好。

  家住泗县的小美在当地是出名的“美人”,小她三岁的小刚对小美的秀美外表所“征服”。小刚在父母的反对声中毅然与小美结为“百年之好”,次年生下一个可爱的儿子。看着乡亲们外出打工挣钱盖起了“洋房”,自己家里还住着低矮的平房,不甘心过着清贫生活的小美心动了,于是她也随打工潮来到南方的一个城市。由于小美的聪明能干,在公司深受领导和同事的赞扬。然而,小刚承受不了两地分居的思念和寂寞,则希望小美能回家,过上清苦却甜蜜的小日子。小美虽然也想念丈夫和儿子,但却不忍心丢下心爱的工作。面对久催不回,即使偶尔回来一次也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的小美,小刚则产生了“疑心”。一气之下,就把小美告上了法院,要求离婚。小美接到起诉书,感到惊讶而气愤,于是急忙赶回家里。一心为家庭在外拼搏的小美,面对丈夫的猜疑,十分委屈,当庭同意了小刚提出的离婚请求。于是,法院判决允许小美和小刚离婚,孩子由小刚抚养。

  判决后,看着泪眼婆娑的儿子,小美痛不欲生,于是向宿州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决定要回儿子的抚养权。接案后,细心的法官发现二人只是因为小美的外出和家庭琐事,一时冲动,提出离婚,显然在处理问题上不够冷静;同时小美在回家与小刚同居期间意外怀孕,从起诉离婚到终止妊娠,尚不足6个月,足显草率,也许二人的婚姻还有挽回的可能。法官耐心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希望在以后的共同生活中珍惜夫妻感情,互敬互爱。小刚和小美深受感动,言归于好。

作者:曹杰 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