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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蓄营业员伪造储户存折盗款获刑
 

  安徽法院网讯 身为邮政储蓄的柜面营业员见财起意,竟然伪造了储户的存折,由男友到异地将存款支取。日前,营业员小陈和其男友小松因犯金融诈骗罪双双获刑。

  2005年4月,家住凤阳县小溪河镇燃灯村的小陈以劳务工的身份被招入凤阳县邮政局,后被安置在小溪河邮政支局任储蓄营业员。工作了一年多后,对大部分储户都熟悉起来。2006年8月,看到前来办理45000元定期储蓄的冯老太太年纪有些大,心生歹意的小陈心里慢慢的产生了占有这笔巨款的念头。8月27日,小陈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思想斗争后,经不住诱惑,利用自己从事储蓄操作的便利,颤抖着手,在其工作的电脑中,将冯老太的存单户名更改为弟弟的名字。稍后,小陈又将存单户名更改为男友小松的名字。次日上午,在通过网络查询得知定期存款在到期前无法支取后,小陈又赶紧将存单户名恢复为冯老太的名字。

  第一次“操作”没有得手,小陈在紧张之余感到些遗憾。随后不久,小陈发现冯老太还有一个活期帐户,里面存有6700元现金,于是便又打起了帐户里存款的歪主意。2006年9月9日,小陈趁人不备,将自己的一个储蓄存折通过换折的方式办出一个新的空折,然后在新折上填写了冯老太的户名、账号和存款余额,并凭着记忆在电脑里试出帐户密码。一切准备就绪后,心中暗喜的小陈当晚把“套”来6700元的事情告诉男友小松。为避人耳目,小陈交代男友到临近的明光市支取存款。9月10日,小松赶到明光市一邮政储蓄网点,将存款取出669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陈、小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的活期储蓄存折共同骗取邮政储蓄资金,构成金融诈骗罪。小陈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小松明知存折是小陈伪造而帮助其支取存款,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遂以金融诈骗罪判处小陈有期徒刑一年,判处小松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分别判处罚金20000元和10000元。(文中人物名为化名)

  

作者:高建业 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