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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8月1日上午,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原淮南市委办公室副主任王传东受贿一案。 被告人王传东,男,1968年7月生,硕士学历。 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7月至2006年5月间,被告人王传东在担任市政府、市委原主要领导秘书、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兼绩效办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46.8万元、美元0.2万元、购物卡2.4万元。 检察机关共指控了被告人王传东先后七次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在工程承包、企业并购、项目规划、产品推销、招商引资等方面提供便利。 被告人王传东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庭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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