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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以投资为名来固镇开发城西公园的固镇县汇鑫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老总”徐长法因犯诈骗罪被固镇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2006年8月,江苏灌云县农民徐长法等人到固镇县招商局及城关镇政府声称要投资开发固镇县城西公园,为显示其经济实力从江苏连云港市、徐州市各租轿车一辆。随后,他们在固镇县西湖山庄设立办公室,挂牌为“固镇县生态公园筹建处”,在固镇县工商局进行了“固镇县汇鑫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名称的核准,并制作了城西公园开发效果图,谎称准备投资4000万元开发固镇县城西公园,被告人徐长法自认总经理,并聘用部分工作人员。此后,被告人徐长法等人以发包工程、做业务、招工为诱饵,采取收取图纸押金、工程预付款、好处费等手段,从2006年8月至11月间,先后骗取建筑商曹某等人财物达14万余元后逃匿。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长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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