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舅舅在家杀人 外甥资助逃跑
 

  安徽法院网讯 舅舅在家杀人后逃到自己打工的住处,因怕受牵连,就拿出2000元钱让其逃跑,结果还是受到了“牵连”。近日,涡阳法院以犯窝藏罪,判处于俊伟拘役四个月。

  于俊伟,男,36岁,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安徽省利辛县张村镇于楼村。2008年1月1日夜,涡阳县高公镇王郢村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王某有重大嫌疑﹙刑拘在逃﹚,公安人员分析王某曾经在上海打工,可能潜逃此处,就派人前往上海。1月10日上午,在上海三林镇红旗村找到于俊伟﹙系王某的外甥﹚,询问王某的有关情况。于俊伟如实陈述其舅王某于1月7日晚曾到其处躲避,因怕受连累不让其躲在自己的住处,出于亲情关系,给其拿2000元钱将其送到汽车站离开的事实。

  法院认为,于俊伟明知王某是在逃人员,仍念亲情关系,资助2000元钱帮助王某逃跑,已构成窝藏罪。鉴于于俊伟在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前,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应视为自首,可从轻判处。。

  
  

  

作者:王 凯 侯玉琪 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