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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间游戏被撞致伤 学校家长共同赔偿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明光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因课间游戏学生被撞致伤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安徽省明光市逸夫小学赔偿原告杨华清各项损失计人民币15938.70元,宋何、吕荣宇等九名被告的监护人赔偿原告杨华清各项损失计人民币3984.68元,各方监护人之间互负连带赔偿责任。

  2006年11月28日下午第二节课期间,安徽省明光市逸夫小学五(4)班学生宋何、吕荣宇等九人,在班级门口走廊玩一人接着从后面搂着一人腰的名为“开火车”撞人游戏或推搡打闹,在玩耍过程中,将站在一旁的本班同学杨华清撞倒在地,致其门牙折断,次日,杨华清被父母带至南京市口腔医院诊治,诊断伤情为恒牙骨折,并在该院进行了治疗,花去医院费309.9元,2007年1月25日,南京市口腔医院诊断书写明:1、树脂冠暂时修复500元。18周岁更换永久烤瓷牙2400元,2、根管治疗加冠修复费250元,3、如牙根发育不全(诱导)则只能种植8500元。同年4月11日,该院疾病诊断书中写明:1、种植费用8500元(所有费用不分)2、烤瓷牙的更换周期20年。3、年轻恒牙诱导失败,以种植为主。2007年6月,杨华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学校及宋何、吕荣宇等九名学生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并在庭审中,另向法庭提供交通费票据38张,金额共计人民币607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学校对在校未成年学生负有教育、管理、保护的义务,宋何、吕荣宇等九名同学在学生出入的教室门口玩激烈的、有危险性的“开火车”撞人游戏,学校没有有效制止,致使学生杨华清受伤,存在重大过错,应对杨华清的损害负主要赔偿责任,宋何、吕荣宇等九名学生承担次要赔偿责任。因宋何等九名学生均系未成年人,故由其各自家长承担赔偿责任。

  

  

作者:郎守军 匡海燕 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