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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搞促销挤伤排队老妇 赔款
 

  安徽法院网讯 房产代理商和开发商举办商品房营销宣传活动,在售楼处特价出售大豆油,83岁的吴秀英老人为购油被拥挤的人群撞倒受伤致残。六安市裕安区法院审理的这件特殊的损害赔偿案,近日终于尘埃落定。

  合肥彼岸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为六安加烨中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六安新汉基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商品房营销宣传活动,并印制了宣传单,凡凭宣传单于2006年4月1日、4月2日可至六安市第五大街售楼处,以2元特价购金龙鱼1.8升大豆油一桶,每天售出100桶,每人限购一桶,售完为止。2006年4月2日下午2时40分,吴秀英到合肥彼岸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举办的售楼有奖活动处排队,想购买特价大豆油,混乱中被拥挤的人群撞倒受伤。合肥彼岸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拨打了“120”,将吴秀英送往医院治疗,诊断为左股骨粗隆间骨折,后经鉴定其左髋部损伤属九级伤残。

  事发时吴秀英老人已83岁,家里有三口人生活,其子杨树兵是残疾人,孙女年幼,平时起居生活都要靠吴秀英照料,是特困家庭。

  法院审理认为,合肥彼岸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在为六安加烨中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六安新汉基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商品房营销宣传活动时,由于组织不周全及安全保障措施不力,在合理限度范围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使特卖会现场混乱,在现场购油的吴秀英被人群撞倒受伤致残,合肥彼岸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应承担民事责任,六安加烨中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六安新汉基置业有限公司对营销活动负有审核和监督管理之责,且是该活动的直接受益人,对吴秀英受伤致残的后果也应承担民事责任。此外,吴秀英虽是八十有余的老人,但在家中既要照顾重残疾的儿子,又要照料年幼的孙女,现受伤致残,家庭生活十分艰难,其受伤所受的精神打击比一般人更重。据此判决合肥彼岸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六安加烨中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六安新汉基置业有限公司各赔偿吴秀英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计22797.3元,精神抚慰金25000元,合计47797.3元的三分之一,即15932.5元,并互负连带责任。

  
  

  

作者:陈浩 方旭 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