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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瘾君子”以盗养吸 禁毒日锒铛入狱
 

  安徽法院网讯 6月26日是第21个国际禁毒日,当日上午,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为吸食毒品而多次入室盗窃案件,并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曲比拉日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被告人曲比拉日系四川籍彝族人,从2003年开始吸食毒品海洛因4号成为“瘾君子”,2006年10月11日被强制戒毒六个月。强制戒毒期满后,他仍然继续吸食毒品。为了能保证毒品的来源,曲比拉日靠盗窃财物来购买毒品,以盗养吸,作了“梁上瘾君子”。今年4月,他窜至我市,在连续4天内,选择凌晨时间,分别5次翻窗入室实施盗窃,共盗得390元。不久便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对其进行尿检,证明其吸毒。在法院庭审中,曲比拉日对吸食毒品的事实及盗窃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认罪。法院经审理依法认定曲比拉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的手段,窃取他人财物计价值人民币390元,虽未达到盗窃数额较大人民币1000元的起点,但因其在一连4天内先后5次翻窗入户窃取他人财物,属多次盗窃,已构成盗窃罪。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瘾君子”在戒毒日锒铛入狱。

  

  

作者:王苗苗 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