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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为追寻一段曾经逝去的爱情,竟置法律于不顾,抛开现任妻子与她人同居,最终不得不吞下受法律制裁的苦果。日前,徽州区法院以重婚罪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谢某家住徽州区一个偏僻的小山村。2004年2月在父母的主持下和现任妻子登记结婚。次年妻子便为他生下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儿。几年来,父母的疼爱,妻子的体贴,女儿的娇情一度让谢某感觉自己生活得美满幸福,这也令村里的同龄未婚青年羡慕不已。然而,谁也不知道,在谢某的内心深处,却还始终藏着另一段解不开的情结。9年前,一个偶然的机会,谢某结识了一位多情的女孩晓丽(化名),初恋的甜蜜让这个20出头的小伙充满激情。可是好景不长,他深爱着的晓丽最终还是投入了别人的怀抱。多年来,尽管双方都已有归属,可是晓丽的影子还时常在谢某眼前浮现。2004年底的一天,已经离异后的晓丽再一次地出现在谢某的面前。在理智和情感之间,谢某选择了后者。于是,背着家人谢某携昔日的女友出没于市内一些出租屋内,以夫妻名义开始了他们的婚外生活。期间,晓丽生下了一男婴。然而,这种“野鸳鸯”似的生活最终还是东窗事发。对谢某而言,带给他的除了法律的制裁,或许还有无法面对贤妻爱女而承受的巨大情感伤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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