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日前,明光市人民法院驳回了一方不提起离婚之诉但要求法院对小孩抚养权进行裁决的起诉。
明光市柳巷镇陈某与张某系办理婚姻登记的合法夫妻。近年来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而住。陈某为减少因离婚对婚生子的伤害,在不向法院提起离婚的同时,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将婚生子判决由其抚养。法院认为,离婚前,父母双方都是孩子的直接抚养人,双方对孩子均有直接的抚养监护权。小孩抚养权纠纷的处理应以夫妻双方提起离婚为前提,遂依法驳回了其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