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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老人手戴的金戒指,竟成为不良妇女的犯罪目标,先假装搀扶老奶奶过马路,后利用其年老体弱无反抗能力,趁机抢拽金戒指。2008年6月2日上午,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当庭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沈英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08年4月16日上午8时许,中年妇女沈英窜至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工商银行对面,见年过七旬的老奶奶郑某左手无名指上戴一枚金戒指,遂生抢劫歹念。沈英假借搀扶行动不便的郑某过马路,趁机上前抓住其左手,将无名指上的金戒指(经估价价值人民币1890元)强行拽下。郑某无力反抗只能呼喊金戒指被抢,过往群众追赶将沈英抓获,沈英在逃离过程中将金戒指丢弃,案发后,金戒指未能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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