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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图便宜购赃物 受处罚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淮北市杜集区法院以新罪名判处二被告人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07年8月,被告人李某盗窃一辆黑色豪爵铃木"海王星"125型踏板摩托车存放于家中,叫杨某并帮助其销售,杨某明知系李某盗窃所得,仍然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400元的价格购买供其自己使用。经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5850元。2008年1月份的一天,被告人王某明知系李某盗窃所得的宗申125型摩托车,仍然以900元的价格购买供自己使用,经鉴定,价值人民币3840元。后王磊到公安机关投案。

  杜集区人民法院根据最新精神,将刑法三百一十二条收购赃物罪更改为新罪名隐瞒犯罪犯罪所得收益罪,判处二被告人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作者:杨红梅 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