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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家住淮北市烈山区的蒋士敏,因与家人生气离家出走,由于所带钱用完,为了回家,他铤而走险抢劫出租车司机,结果却身陷囹圄。近日,濉溪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蒋士敏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1月20日晚上11时许,被告人蒋士敏在淮北市区以“打的”去杜集区塑里镇为名,拦乘被害人耿某驾驶的出租车,当车行至淮北市杜集区纵楼西边时,坐在后排的蒋士敏突然从后面搂住被害人耿某的脖子,持刀对其进行抢劫,抢得现金160元、手机一部。之后,被告人蒋士敏害怕被害人耿某反抗便让其躺进该车后备箱里,自己驾车返回市区,途中,躺在后备箱里的耿某用手抠开后备箱,并向跟在后面的其他出租车招手,跟在后面的出租车司机发现情况后,即拔打了报警电话并紧跟其后。被告人蒋士敏驾车行至淮北市长途汽车站时发现有一辆出租车跟踪在后,立即驾车向濉溪方向逃窜,当车行至濉溪县三堤口十字路口遇红灯受阻停车时,被害人耿某趁机跳出车外乘上了另一辆出租车。随即两辆出租车一起追赶被告人蒋士敏驾驶的出租车,被告人蒋士敏驾车快速向刘桥方向逃窜,在慌乱中蒋士敏将车开翻。被随后赶来的耿某及公安民警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蒋士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的手段劫取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被告人庭审时能如实供认其抢劫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并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征得被害人谅解,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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