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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酒后在医院挥拳殴打医生;民警出警,不听劝阻,又殴打警官。4月29日,现年22岁的被告人韩广在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受审,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为庆祝自己生日邀朋友小聚,开怀畅饮,席间被告人韩广的朋友俞某饮酒过量,造成深度酒精中毒,此时也已醉酒的韩广将其送至医院进行抢救,之后韩广上演了一出违法犯罪的闹剧。据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3月6日23时28分许,被告人韩广将酒精中毒的朋友俞某送往本市省立医院急救中心急诊室救治,因救治问题与医生发生纠纷,对着医生咆哮道,“我有的是钱,快开处方,给我朋友治疗”。之后其将医生已开好的处方撕毁并对当日值班医生朱某某实施殴打。合肥市公安局三牌楼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110”指令赶至现场劝阻,韩广仍大吵大闹,民警依法使用警绳将韩约束带至三牌楼派出所内。在派出所依法对其实施约束期间,韩广趁民警不备,挣脱警绳,窜至值班室门口对前来制止的民警徐某实施殴打,致徐某头部等处受伤。后韩广被其他值班民警再次用警绳约束。案发后,被告人韩广的近亲属主动向医生朱某某、警官徐某道歉并赔偿了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
当日庭审中,被告人韩广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自愿认罪服法。庐阳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韩广以暴力方法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予以惩处。归案后,被告人韩广认罪态度较好,其近亲属代为了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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