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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印章办年审骗了18人
 

  安徽法院网讯 私刻车辆年审章大肆骗取驾驶员钱财。4月29日,郎溪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强太山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40000元。
  现年58岁的被告人强太山原系中国大地保险公司郎溪营业部的业务员。2007年10月至12月期间,他在拉拢驾驶员到大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业务的同时,慌称自己有能力以较低的费用帮助办理车辆年审,并使用自己伪造的“安徽省宣城市公安局机动车辆管理专用章”和“检验合格至X年X月X日有效皖P(11)”印章,先后骗取了驾驶员汪某等18人现金共计22200元。案发后,所骗取的赃款已全部退还。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强太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了诈骗罪。鉴于其案发后积极退赃,且当庭自愿认罪,主动缴纳罚金,故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作者:骆洪彬 徐赐龙 陈洪民 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