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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滁州市南谯区法院改进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通过现场强制执行,帮助权利人要回了属于自己的耕地。 滁州市南谯区腰铺镇联郢村村民陈东余,长期占用本村村民王小兵承包的水旱地计3.4亩进行耕种,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陈东余返还该土地给权利人王小兵,但陈东余一直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王小兵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08年4月2日,南谯区法院的执行人员由分管院长带队,在腰铺镇和联郢村相关部门人员协助下,来到联郢村现场执行。不料被执行人陈东余态度十分嚣张,在执行人员还在对其进行法律宣传教育时,指使其家人公然抢夺、撕毁法院的执行卷宗材料,还对执行人员拳打脚踢,致使多名干警的制服被撕破。面对暴力,执行人员采取了果断措施,对被执行人陈东余依法予以司法拘留十五日。 法院在现场执行的过程中,动用了两台摄象机进行录象,将被执行人及其家人的暴力抗法行为真实记录下来,被执行人在强有力的证据下,最终履行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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