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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精神病女因智障原因流落他乡,有家不能归。本应抱以同情、给予关心。可涡阳县牌坊镇的几名法盲们却打起了歪主义,想通过将精神病女卖与他人为妻,来圆自己的发财梦。没成想财没发成,自己倒先进了牢狱。
任守兴、程华礼、程志民、程培修、燕保亮、张保真、燕秀荣均系涡阳县牌坊镇人,农民,除一人是小学文化外,其余均是文盲。2006年8月,任守兴将走失到涡阳县耿皇乡营孜村的精神病女陈某骗回家中,伙同程华礼将陈某卖给了程培修(给其小孩舅宁某为妻),程培修给任守兴4600元,程华礼分得500元。因宁某嫌陈某憨,程培修便找任守兴退钱,一旁的程志民(程华礼之父)便提出再找个下家把陈某卖掉,程培修表示同意。2007年农历正月,程志民通过燕保亮介绍,与程培修一道,将陈某卖给张保真(给其儿子张某为妻)。张保真为便于谈价,找到亲戚燕秀荣帮忙,并由燕秀荣经手将8000元钱交给程培修,程志民从中得款1000元。因张某(另案处理)也嫌陈某憨就要求退钱,程培修退给张某2000元。案发后,程培修、燕保亮、程志民、燕秀荣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司法精神医学鉴定,被害人陈某为精神分裂症,无防卫能力。
法院认为,任守兴、程华礼、程志民、燕保亮以出卖为目的,拐骗、贩卖妇女,程培修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后又出卖,均已构成拐卖妇女罪。张保真、燕秀荣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均已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在第一次拐卖中,任守兴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在在第二次拐卖中,程志民主动提议并邀约他人积极寻找买主,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但鉴于其有自首情节,并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将其儿子程华礼抓获,具有立功表现,可减轻处罚;程培修、燕保亮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具有自首情节,应当减轻处罚;张保真案发后未阻碍对被害人的解救,且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燕秀荣案发后能主动投案自首,可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任守兴犯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六千元;程华礼犯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千元;程志民犯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并处罚金六千元;程培修犯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三万元;燕保亮犯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张保真犯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燕秀荣犯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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