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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为筹赌资,胆大妄为的叶某,采取攀爬、撬门、钻窗等方式,不到20天的时间疯狂入室盗窃11起。4月10日,叶某被迎江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3000元。 今年22岁的叶某,东至人,初中文化,无业。法院审理查明,从2007年11月17日开始至2007年12月6日结束,短短19天时间叶某竟入室盗窃11起,盗窃时间多发生在凌晨2时许,其中约一半的盗窃地点就在被害人的卧室里。2007年12月7日,叶某被警方刑事拘留。开庭审理中,叶某对犯罪事实无异议,而对于为何如此疯狂盗窃,他透露“苦衷”:因为赌博缺钱。 迎江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多次入室盗窃他人财 物,盗窃款物共计13353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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