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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为筹钱玩游戏,先后多次盗窃电缆线的江焕金,终于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4月7日,霍山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江焕金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 江焕金平日里好吃懒做,沉溺于网络游戏不能自拔。为了获得资金供自己上网,于2007年9月1日至2007年10月4日期间,携带修枝剪等作案工具,先后五次窜至霍山县漫水河镇漫涧冲村山顶电信塔附近,盗剪电信电力电缆线550米,价值16129元。江焕金盗取电缆线后,销赃给废品收购站,得款近4000元,造成500部电话用户通讯中断计240小时,直接经济损失30000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江焕金采取秘密手段,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了盗窃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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