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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年近八旬的许老汉因为躺在警车前阻碍法院对其的执行,被泗县法院拘留十五日,罚款500元。 许老汉老年得子许小山,在许小山16岁的时候,因为和同学发生矛盾将同学李某打伤。李某将许老汉和许小山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法庭判决许氏父子赔偿李某1000余元。判决生效后,许小山辍学外出打工。李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人员找到许老汉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要求其履行判决义务,许老汉来个不理不睬。此后,每当执行人员上门,许老汉仗着年事已高法院不会怎么他的,不是闭门不见就是撒泼放赖,根本不把执行人员的话放在心里。4月7日,执行人员得知年已十八的许小山回家了,便驱车感到许家,初见警车的许老汉意识到事情有些不妙,便大呼小叫不让执行人员进屋,许小山趁机跑了。执行人员好不容易摆脱许老汉的纠缠进入房中,但已找不到许小山。执行人员搜寻一遍无果后退出房屋,责令许老汉赶快履行义务,此时的许老汉更来劲了,指责执行人员擅入家中没有给其面子,现在就是有钱也不给,执行人员针对许老汉的态度对其进行了训斥,向他又宣讲了一遍了法律规定和不履行判决的后果。许老汉见执行人员训斥他便就势躺在车前不准车离去,在当地造成很坏的影响。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及惩戒许老汉,经汇报请示决定对许老汉采取上述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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