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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用假妻子假房产证骗钱
 

  安徽法院网讯 为了骗钱,竟找人假扮妻子,以假房产证,骗得他人一万元。日前,明光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罗海和吴新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

  现年38岁的罗海和52岁的吴新系无业人员,因欠钱准备到外地赌一把。俩人经合谋决定用假房产证骗点本钱。吴新先叫罗海用400元找人办个户名为“王剑柱”的假房产证、假身份证及假户口簿等“证件”。然后由吴新冒充“王剑柱”与罗海找到介绍放贷人马某,要其帮忙借钱。马某看了“王剑柱”带来的“证件”后,信以为真,表示同意帮忙,但要求借款时必须夫妻双方都要到场。2006年12月11日,罗海托人临时找个女的假扮“王剑柱”妻子,并再三交待如何才能让对方看不出破绽。一切安排妥当后,“王剑柱夫妇”来到放贷人家,留下“房产证”作抵押,并由介绍放贷人马某担保,从放贷人手中以五分利息,三个月时间归还为限,借到一万元。钱到手后当晚,罗海、吴新便租车到浙江,将此款挥霍一空。还款到期后,俩人一直未露面,担保人经多方查找才知道,那些证件都是假的,“王剑柱”的妻子也是临时找来冒充的。案发后,2007年8月24日,罗海和吴新在家中被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罗海、吴新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由于俩人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退赃,被酌情从轻判处。

  

  

作者:蔡启国 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