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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3月27日上午,太湖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该县一起特大现金盗窃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10月间,被告人汪结中因经常驾车为安庆吉港白鳍豚公司太湖分公司经理王某送至县城银行存款,见王某每次均存入大笔现金遂心生歹念。由于人手不够,汪结中便打电话给远在山西太原务工的被告人唐林军邀约其到太湖来搞钱,并要求其在太原物色帮手。唐林军遂找到被告人张满生于11月1日窜至太湖。三人见面后即密谋盗窃位于太湖县新仓镇驼龙山的安庆吉港白鳍豚公司太湖分公司(原太湖水泥厂)存放现金的保险柜的相关事宜。汪结中还驾驶小车带唐林军、张满生二人熟悉路线和厂区附近情况。11月6日中午,汪结中带着被告人张玲再次驾车带唐林军、张满生到厂区附近熟悉情况,并商定盗窃具体分工事宜。当晚6时许,四被告人分别驾驶一辆小车和一辆三轮摩托车从太湖窜至水泥厂附近,见厂办公室无人,四人便窜至厂内,唐林军和张满生进入王某的房间将保险柜拖出,抬至三轮车后迅速逃离现场。被盗保险柜内存放现金共计504543.90元。四人分赃后,遂将保险柜内的条据和印章烧毁,将保险柜抛入河中。
案发后,公安机关先后抓获了四被告人,追回了全部赃款并发还失主。据悉,该案是该县建国以来发生的最大的一起现金盗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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