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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冒充南京军区司令员的女儿,大肆骗取他人人民币98000元并挥霍一空的“女军官”夏某,日前被郎溪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夏某系巢湖市庐江县无业人员,2006年8、9月份,其冒充北京军区某部队现役军官,且系南京军区司令员的女儿,自称朱扬洋与江西省九江市某部队军官颜某认识,并假装与其确立恋爱关系。2007年初,夏某身着军装并携带假军官证同颜某来到江西省南昌市颜某家中作客,骗取了颜家人的信任。为了行骗,夏谎称自己可以疏通关系提拔颜某,颜的母亲刘某信以为真。离开颜家后,夏以疏通关系需要花费为由,电话告知刘某汇款到其所开设的朱扬洋的账户,先后骗取了刘某人民币28000元。 夏某在颜家期间还认识了颜某的婶婶,聊天时颜某的婶婶说自己有个侄子在福建当兵,夏当即谎称可以帮忙让其侄子上军校,颜某的婶婶信以为真并将此事告诉其哥哥刘某某。同年4月,夏以帮助办理入学手续需要花费为由,电话告知刘某某汇款到朱扬洋账户,先后骗取了刘某某人民币40000元。 2007年8月份,夏以同样手段骗取重庆市通信学院学生王某(住安徽省郎溪县)家人30000元,同年10月15日,夏又来到王某家,准备继续行骗时被郎溪县公安局民警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案发后,被告人夏凤生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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