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法院网 -法槌之声 - 首页 [ 关闭 ]  

拣到朋友信用卡 破密码取款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安徽法院网讯 拣拾到朋友的信用卡,不但不归还,而是反复测试密码,秘密窃取其朋友的工资一万多元,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近日,被告人万成甫被颖上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四万元。

  2008年4月17日夜,万成甫与其朋友李某、徐某、邑某在颖城玩时,李某将其工资卡交给邑某,让邑某为他支取现金900元。后四人在颖城永和饭店吃饭,在离开饭店时,万成甫在饭店门口拣到一张银行信用卡,并装入自己口袋中。同年4月19日凌晨1时许,万成甫使用此银行信用卡,在刘庄煤矿大食堂内的自动取款机上取款,试了三次密码才对。他分六次从该卡上支取现金人民币11700元,把1万元存入自己的银行卡,1700元放在身上。经查该卡系李某丢失的工资卡,案发后,万成甫退还了李某现金人民币11700元。

  

  

作者:李林 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