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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香港老板行骗被判重刑
 

  安徽法院网讯 7月1日,宿松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冒充香港老板行骗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梁建九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300000元。

  2006年12月,梁建九冒充香港老板以宏昌香港投资有限公司的名义与宿松县政府签订了投资1500万美元成立宏昌(安徽)纺织实业有限公司合同,在宿松工业园建立“海鑫国际工业园”。在规定和延期约定的期限内公司没有履行缴纳297万元土地出让金和开工的义务,该县于2007年5月16日提出解除合同通知书。此前安庆市商务局为公司办理了以第一期出资90万美元为条件,期限3个月的营业执照。自始至终,公司没有任何资金到帐,在营业执照有效和无效期间,梁建九仍以公司名义先后邀请合肥市第二建筑安装总公司、安徽华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浙江舜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与“海鑫国际工业园”兴建厂房等土建工程招标,共收取投标保证金60万元。此钱除预付土地租金10万元、借款手续费20多万元外,其余款均被挥霍。

  法院认为,被告人梁建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作者:李勤学 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