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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陈建生受审
 

  安徽法院网讯 6月4日8时30分,随着审判长的法槌敲响,潜山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陈建生滥用职权、受贿一案,在长丰县人民法院的审判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由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该院管辖。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建生任潜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在办理安徽全力时代置业有限公司地块及安徽吉诺公司两地块的使用权属确权登记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安徽省契税暂行办法》的规定,在两公司没有缴纳契税的情况下,审核同意予以登记,造成国家契税损失约123.83万元,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被告人陈建生利用职务便利,受贿15起,收受他人现金37000元,美元1000元,购物卡18000元,物品价值31800元,购房差价款21661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天,长丰县纪委组织该县规划局、房产局、建管局、交通局、土地局等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了旁听,正在县委党校参加培训的青干班学员和来自潜山县各部门的干部也旁听了庭审。

  
  

作者:方成龙、杨可军 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