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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证件 房主“一女嫁二夫”获刑
 

  安徽法院网讯 将自己的房子卖予他人后,竟又伪造证件,再次将房子出售骗取钱财。近日,这位“一女嫁二夫”的房主郭卫东被广德县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

  被告人郭卫东于2006年3月28日将其位于广德县桃州镇横山南路西五幢3单元202室商品房一套以3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曾宪敏。2006年7月3日,被告人郭卫东又以伪造的房地产权证件,将该房以23万元卖给了王松,骗取王松15万元房款。在王松发现系假证件后向郭卫东索要房款,被告人郭卫东于2006年7月27日退还房款11万元,尚欠4万元至今未付。

  法院认为,被告人郭卫东用伪造的证件与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告人郭卫东庭审时认罪态度好,能积极退赔赃款,交纳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

  

  

作者:张军 崔建红 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