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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期间到法庭家属院抢劫 数罪并罚
 

  安徽法院网讯 最近,颖上县人民法院以犯有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刘衍军有期徒刑5年,罚金2000元,与原来假释期间未执行完的刑罚合并,最后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罚金2000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

  被告人刘衍军,淮南市潘集区人,1991年9月因犯抢劫罪、流氓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直到2006年11月才被假释出狱。2007年12月26日13时50分,被告人陪同朋友张某去颖上县谢桥人民法庭拿传票,由于去的早,便到法庭院内等着。后因其拉肚子到法庭后院上厕所,在挨着厕所的法庭家属院中,有一家大门敞开着,屋内没有人,他顿生歹念,便想到屋内偷点东西,刚进院子里,听到有人来,便藏到一厢房的床下。该房子住户是法庭书记员姜某。姜某听到屋内有动静,到厢房门口查看时,发现床下有人,便喊其女儿拿来菜刀,让躲在床下的人出来。因被告人刘衍军不愿意出来,姜又叫女儿拿来手机准备报警。刘听到姜要拿手机报警,便从自己裤腿中抽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威胁姜把刀放下并交出手机。为了不使穷凶极恶的歹徒伤害到女儿,姜某被迫交出手机。随后刘将手机卡取出装进自己的口袋内,在逃离现场时,将手机放在姜某大门口。当日14时许,被告人刘衍军在谢桥镇潘谢路一公交车上被谢桥公安分局民警抓获归案。

  
  

作者:李林 编辑:周瑞平